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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堕胎算不算杀生?

 2024-08-24 09:55    0  获赞 0

两个多月堕胎算不算杀生?

佛教里打胎算不算杀生?如果算,这恶业应该母亲受,还是父亲受?

佛教里打胎算杀生。只要它是一个胚胎,他就是生命。是生命,他就有生存的权利,你不能去剥夺他。你剥夺他,人为地剥夺他,你就犯了杀生戒了。那么他来到这个世间,是他的福报。他可能是从这个不好的道里面来的,他已经有得到这么一个人道的机会,对他来说,他可能了解儒家与了解佛法,甚至可能就念佛到西方极乐世界去。现在你就

是一个狭隘的一种东西,把着这种的因缘给他截断了,他真的记恨你,要生生世世要追逐于你了,你结了一个大冤家了。

佛教堕胎是杀生,保不住流产是算杀生吗?

堕胎不用佛教说也是杀生

我们都知道父母精血和合 产生生命 而参与和合的精血可以理解是本身就具有生命力的细胞而组成 也就是说当父母精血一旦结合了那么生命也就诞生了 这是大家都认同的

那么这时无论以何种方式故意终止其生长都是属于杀生

堕胎在佛教中是禁止的 因为这个过失是非常严重的 所以现在就有佛教团体提出请不要堕胎 无论什么原因不想要了 那么也请生下来 他们会收留扶养

这方面可以在网上查一下 堕胎是很可怕的

但是 不是故意伤害胎儿 而流产的不属于杀生

佛教一切都讲心 所谓一切为心造

是否属于杀生要看你心是否有这个杀的念头

比如有人拿着菜刀我们不能简单的说他是好人或是坏人 要看他拿菜刀来做什么 这是讲心

胎儿来投胎就是缘分 有善缘或恶缘 他来了也不用多么高兴

流产了 缘散了 也不必去伤心

一切都是缘份 都是因果

个人见解 基本正确 切勿杀生

堕胎是杀生吗?

这个要看不同的文化背景了,有些文化背景里面是不允许堕胎的,认为这也是杀生,但是在现在看来,未出生的胎儿应该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人,所以从这种角度讲,也不算是杀生

堕胎算不算杀死生命?

观点1:堕胎应不应该合法化这个问题一些很受争议。

一方面,我认为在合法的夫妻范畴,如若怀孕期间查出婴儿有严重疾病方面的问题。那堕胎应该合理化。这样让孩子免受病痛的折磨,也能使父母避免煎熬之苦和巨大的经济压力。

另一方面,堕胎应该不合理化。堕胎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现在未成年少女甚至已婚人士都存在不少的这种现象。会让这些人的身体受到伤害。严重影响那些未成年少女的身心健康,也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一些反叛心理,严重的甚至能够构成犯罪。让她们有足够保护自我的意识。而且胎儿也是一个小生命,随便的扼杀他们人性何在。扼制这种世态持续发展下去。

观点2:堕胎不应该合法化。首先堕胎是对胎儿生命的剥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胎儿虽然没有出声,但已经具备了生命体征,堕胎和杀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用不合理的当时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权。《残浊的理性》是一个主题为堕胎的记录片,记录了一个完整的堕胎过程。这部电影用新的音波技术,让我们看见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她在挣扎,但是无法反抗抽吸器,于是头部被撕掉,跟着你看见死去的孩子被肢解,头部被压碎,然后逐块被吸走。非常的残忍。

其次,堕胎对母亲的健康有极大的损害。如果堕胎合法化,将会有更多的孕妇会被逼迫去堕胎,这种非正常的终止妊娠方式会引发严重的并发症,第一个就是死亡,全球每年因堕胎而死的有7万多人。少女堕胎严重的并发症多为大出血而死,这种大出血能够导致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危及生命,还有严重的感染,如不孕、流产、子宫外孕、死产、急性腹膜炎,败血症,子宫破裂、穿孔,都会导致死亡。即使抢救回来,大出血也会留下西汉氏综合症,垂体缺血坏死后的内分泌疾病,或者是子宫摘除、出血和感染、疲惫、休克和昏迷,不眠症、厌食、神经紧张、压力增强等等。

观点3:我想从另一个从来没被探讨过的角度来讲讲,是否以及为什么堕胎应该是合法的、或是不合法的。简单来说,我的结论是:不应该颁布任何关于流产的法律。在孩子具备“体外存活性”之前的任何时刻,流产都应当像以前一样,继续保留由每一位女性自己做选择的权利。如果需要的话,关于“体外存活性”在医疗实践中的利害关系可以参考一些联邦决议。我认为联邦法像现在这样保持原状就挺好的。

以下是我的论证:公民的自由权益可以延伸至包括一个女人有权决定在她的身体上所发生的一切变化。我们认为政府不能、也不应该未经任何正当的程序就控制人们的身体(因为我们有《人权保护法》)。我们都知道,“殴打罪”指的是被害人非自愿性的肢体接触,而“暴力胁迫罪”强调的是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的恐惧。这提醒了我:我们在肢体接触和非肢体接触方面都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而这一权利也体现为我们应有同意或是拒绝的能力。因为女人是具有感情的动物,而且也具备自己做出决定的能力。

如果一个女人怀孕了,她应该可以由自己来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她拥有正常的情感,也具备对她自己和她的胎儿承担责任的能力。只有她自己才是最可信的人、也只有她自己才最知道什么才是对她最好的选择。她的个人自由权益应当高于她自身及其生命。否则,就等于默认了女性缺少和男性一样的自由权益。自由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轨迹,而这里被认为是一个满是热爱自由的人所生活的自由国度。

堕胎是杀生吗?

人与人是相互关联的。如果一单元有人自杀过,对二单元有影响,那我们都没办法活了。现在到处都是杀人恶魔,我们也过得好好的。堕胎可不得了,堕胎是杀人,而且是杀死自己的亲人。

宣化上人讲过:“吃避孕药是无形中的杀业,堕胎是有形中的杀业。堕胎比杀成人的罪还大。”我们国家至少从计划生育开始,就有不少人把堕胎当儿戏,那些婴灵不会轻易放过他的父母和杀人医生的。

堕胎算杀生吗?那么佛家人怎么看待计划生育的呢?

胎儿已经属于生命了,故堕胎确实属于杀生行为。

计划生育是全民行为,所出现的堕胎情况属于众生共同业力所造成,如同某地出现灾难是同一道理。

当众生在转生时,所带业力会将其引到符合其业力因果的状态,包括种类、地域等,故此某地发生地震我们不能说这个地方没好人了,而是这地方的人是因前世相同的业力影响而一同转生到要发生地震的地域,地震来时,同时遭到果报。

计划生育也是如此,有共同业力(比如寿命极短报应)的众生死后,因为其业力相同,故而集中在实施计划生育的年代转生,前世业力中影响其寿命的恶业在这个时期集中体现而出现大量堕胎事件。

当然这种共同之因必然是先前鼓励多生年代人们滥生滥养所造成的。

所以计划生育根本因果是转生的胎儿业力为主要因素,而堕胎人明知有此政策而怀孕(意外也是措施不当的有意行为),因此所带来的杀生之业不可避免。

所以堕胎是胎儿本来有此恶业所遭遇的短寿报应,父母因政策堕胎虽也是杀生,但恶业相对来说要轻一些。这是双方共同因果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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